个人卖房协议书范文汇编4篇
在当今社会生活中,协议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协议协调着人与人,人与事之间的关系。那么相关的协议到底怎么写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个人卖房协议书5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个人卖房协议书 篇1
卖方(甲方):身份证号
买方(乙方):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地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将自己的房屋转让给乙方。
房屋具体状况如下:
房屋座落在大余郢街道,房屋北边邻杨福宝,南邻储德高,房屋包括院子和厨房以及厨房后1米。
第二条 甲、乙双方经协商达成一致,同意上述房地产转让价格为人民币(大写): 叁拾万元整。甲、乙双方同意,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先付房款十七万元给甲方。其余的在20xx年3月2日付清。甲方房地产权利转移给乙方。
第三条 甲、乙双方同意,本合同生效。
第四条 上述房地产风险责任自该房地产权利转移之日起转移给乙方。
第五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个人卖房协议书 篇2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甲、乙双方就父亲建筑的一栋房屋层直室厅分为两股交给兄弟两的买卖事项,经家族亲戚的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一、甲方因结婚需要钱自愿将分给本人的间房屋出卖给乙方(西版头),建筑面积平方米。
二、双方议定上述住房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整小写(¥:元)。
三、乙方在年月日签订本合同时,支付现金元整,当场一笔付清。
四、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该房屋的一切管理权由甲方负责。
五、本合同签订后,如一方违反合同条款,该方应向对方加倍赔偿总房款的'10%的违约金。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自双方签订协议起生效。甲方(卖方):身份证号:
乙方(买方):身份证号:
证明人:代笔人:
年月日
个人卖房协议书 篇3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地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下,双方就房屋买卖事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自愿将坐落在罗甸县龙坪镇龙兴商城九号楼一单元9号房(龙兴房开商购房合同建筑面积135.157平方米)商品房屋出卖给乙方,并将甲方与所出卖该房产的相关使用权同时出卖给乙方。
第二条:双方议定上述楼层(含房屋装修费)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即人民币小写。
第三条: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支付定金(违约金),即小写整,(后续款以收据为准)。在一年之内(即年月日至年月日)付清给甲方,若乙方在一年内未付清房款,甲方有权收回所售的房屋,并不退回原定金()。
第四条:甲方保证所受该房属乙方的房产合法权。在办理相关手术时,甲方配合乙方共同办理。
第五条:办理房产证手续所产生的一切税费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提供有关资料。
第六条:乙方支付首付款后,甲方配合乙方办理有关房屋产权过户手续,待房产过户到乙方名下之时,乙方应向甲方付清全部房款余额。
第七条:甲方应在年月交房给乙方;交房后乙方付清余款。甲方保证在交接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如交接后发生该房屋交接前即存在的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交接以后发生的房屋纠纷事宜与甲方无关。
第八条: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在次月内接着乙方本房屋的按揭付款,若乙方未按时付款,与银行发生的违约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九条:本协议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若一方违反本合同条款,该方应向对方加倍赔偿违约金。
甲方(卖方):(印)身份证号:
住址:电话:
年月日
乙方(买方):(印)身份证号:
住址:电话:
年月日
证明人:
个人卖房协议书 篇4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项,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一、甲方自愿将坐落在宜宾县观音镇黄金街新桥路20—9号,即观音镇计生办住宿楼五楼左边住房一套(建筑面积96。7平方米)出卖给乙方,并将与所出卖该房产的相关的土地使用权同时出卖给乙方。
二、双方议定上述住房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贰拾捌万玖仟元整;即人民币小写289000.00元。
三、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支付定金伍万元整,即小写50000.00元。(后续款以收据为准)
四、甲方保证该房产合法、权属清楚、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已交纳土地出让金)。
五、办理房产证手续所产生的有关税费由乙方承担,甲方提供有关资料。。
六、乙方支付首付款后,甲方即积极配合乙方办理有关房产过户手续,待房产过户到乙方名下之时,乙方应向甲方付清全部房款余额。
七、甲方应在20xx年9月交房给乙方;交房后乙方付清余款。
八、本合同签订后,如一方违反本合同条款,该方应向对方加倍赔偿违约金。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之日生效。
甲方(卖方):
住址:
乙方(买方):
住址:
证明人:
身份证号:电话: 年 月 日
身份证号:电话: 年 月 日